四、搪玻璃设备的现状及与差距
1、搪玻璃工业的现状
搪玻璃行业有100多家制造厂,自“七五”以来,搪玻璃产品逐步适应了国内消费水平的需求,随着一些新的工艺装备、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创新,提高了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开发新型搪玻璃设备,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创造了条件。当前,中国搪玻璃工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经济效益不佳和开发能力不强。进入二十一世纪销售形势虽然有所回升,但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过快以及企业间的价格竞争等因素,使行业仍处于微利甚至无利状态;企业的开发能力不强,造成搪玻璃设备的性能不能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2、我国搪玻璃工业面临的问题及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当前我国搪玻璃工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是:产品标准执行不力、开发能力不足、瓷釉水平参差不齐、搪烧工艺、工装设备落后、焊接有待上水平、产品质量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很大距离。
(1)搪玻璃瓷釉和开发能力的差距:国外搪玻璃制造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瓷釉配方和知识产权,瓷釉配方又根据设备不同的使用特点分为多种类型,以满足不同的用户需求,而我国95%的企业没有自己独立自主的瓷釉知识产权,瓷釉从瓷釉厂购置,一家瓷釉厂出问题将殃及一批制造厂。目前还有部分搪玻璃制造厂认为瓷釉的优劣仅仅取决于瓷釉是否满足搪烧的工艺要求。
因瓷釉制造与设备制造分离,使瓷釉的研究与应用脱节,不同性能瓷釉与搪玻璃设备制造工艺匹配性研究至今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尽管瓷釉生产厂已生产出耐酸釉、耐碱釉、乳白色瓷釉 、不锈钢釉等,但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相互连接不够。
(2) 标准化的差距:国际上搪玻璃设备压力容器已形成了较为独立的标准体系,如搪玻璃设备材料、零部件的设计、计算,都可在DIN、ASME标准中直接引用;搪玻璃设备的检测和验收有独立的标准等,而我国的搪玻璃设备标准和国际还有较大的差距。
(3) 搪玻璃行业的大多数企业没有将行业标准作为企业技术进步的基本条件去执行,从目前一些企业的搪玻璃主导产品生产的标准基本上是以“七九标”、“九二标”为基础改良产品;如:管口和人孔的高度、厚度不一、管口大小不一、罐身的高度不一,部分生产企业还在生产和使用石棉垫片。标准执行不力的主要原因是对标准识意不足、单纯的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和市场的无序竞争造成的。
(4) 瓷釉水平的影响:
我国的一些瓷釉厂家为适应市场的价格需要,生产的瓷釉不同。由此造成生产的搪玻璃设备水平各异;质量参差不齐,结果是搪玻璃设备的事故和纠纷不断。
(5)制造设备陈旧,工艺、工装技术设备落后:
尽管搪玻璃行业50多年以来不断进行设备更新改造.近年来又不断引进消化一批国外先进工装设备。但一些搪玻璃行业中的小企业,投入不够,我国搪玻璃制造设备与国外搪玻璃制造设备相比制造设备陈旧,工艺、工装技术设备落后。
以炉窑为例,全行业仍有30%的炉窑是煤炉.这种以煤为燃料的炉窑容积小温差大、污染严重、热效率低。以每吨设备耗用吨标准煤来计算,发达国家为1.61;而我国为2.37;能耗高出四十七个百分点。
设备陈旧、工艺、工装技术设备落后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产品质量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步伐。
(6)设备制造工艺手段:
国外同行业的搪玻璃设备的容器部分制造采用的是类似于机加工工艺,设备筒体的对接采用机械工艺对接,管口焊接采用连续转动跟踪焊接等方式,与国外相比我国搪玻璃制造企业的工艺技术和工装设备还较为落后。
(7)原材料无可靠供货渠道、成本不断上涨:
以钢板为例,国产搪玻璃钢板还存在种种问题如:如表面裂纹以及鱼鳞爆倾向,加之近年来钢板及化工原料价格的飞速上扬,致使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受到严重影响。
(8)我国搪玻璃工业与发达国家的在市场分工和市场定位方面的差距:
目前搪玻璃制造厂家的市场分工已经初见倪端;外资和合资企业,他们的定位的用户是国内、国际大的化工产业集团、国外独资和合资企业,他们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价格比国内同行业的价格高40%—2.5倍以上,他们企业的设计标准定位在ASME、DIN标准上;他们性能高的瓷釉全部在国外生产;产品结构和零部件采用和部分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他们的市场定位是中国的高、中端市场和强腐蚀、高压力、高度和极度危害介质及适用于不同反应形式的搪玻璃设备。
国内的搪玻璃企业实际在定位在中、低端市场,由于中低端市场制造企业众多,必然在价格、质量、服务和资金回笼上进行激烈的竞争。这实际是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企业的生产能力以及资金能力等诸方面的竞争,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不管市场的需求如何,企业要生存,企业要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这种状况必将延续下去。这决不是通过行业几家或一个地区厂家通过行业的价格协调就能见效的。
五、关于搪玻璃行业的发展
1. 进一步加强对标准化的研究
加强对搪玻璃瓷釉和搪玻璃容器的分析和研究,逐步使搪玻璃设备的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如搪玻璃容器中国外的BE(DIN标准)系列的采用、搪玻璃修补标准的制定、可拆卸搅拌标准的制定、塔器标准的制定等。
2.提高搪玻璃行业的产品配套质量
随着搪玻璃行业的产品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配套分工越来越明确,目前各个主机制造企业对自己生产的搪玻璃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越来越重视,但在产品配套过程中如何使配件产品质量与自己产品相匹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目前不少主机生产厂的设备对使用单位在质量保证上都有承诺和留有质量保证金,有时恰恰因配件的质量,如:配套产品的瓷釉、搅拌、温度计套管、阀门、高颈法兰、管口、垫片、密封质量问题不能实现自己的承诺。 给搪玻璃制造企业的资金回笼造成损失;因此提高搪玻璃行业的产品配套质量也是搪玻璃生产和市场的需要。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才能实现主体制造厂和配套厂商共赢的目标。
3. 加强基础技术研究
搪玻璃企业要树立独立的知识产权意识,要将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与标准化结合起来,开辟将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融入标准的通道。
4. 开发研究各种用功能性瓷釉:
开发研究各种新产品新用途用瓷釉,如:-40℃以下低温瓷釉和250℃以上的高温瓷釉,耐冷、热冲击的瓷釉,耐磨瓷釉,微晶和玻陶瓷釉,医药瓷釉,防静电瓷釉和搪玻璃瓷面的清理等项工作。
5. 大力发展机械涂搪、静电干法涂搪工艺
该技术代表了世界最先进的涂搪工艺,实现涂搪工艺由手工向机械化的过渡,解决工人劳动强度大、粉尘污染严重、生产效率低下、产品质量不容易保证等问题,是搪玻璃行业今后技术进步发展的方向。
6.加强搪玻璃设备制造厂和瓷釉生产厂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搪玻璃设备制造厂和瓷釉生产厂之间共同研究搪玻璃设备制造过程中瓷釉与涂搪和搪烧的关系、共同解决搪玻璃设备在生产、应用过程对不同温度、压力和腐蚀性介质条件下搪玻璃的腐蚀和适应程度、处理好搪玻璃设备使用过程出现的问题等。
7.充分发挥搪玻璃设备专业委员会和搪玻璃设备标准化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加强行业中的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加强搪玻璃标准的实施、加强搪玻璃企业间优势互补和合作、对搪玻璃行业的重大课题组织攻关,是现阶段提高我国搪玻璃设备技术水平的有效方法之一。
六、搪玻璃行业应加强法律意识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正式施行,从2002年底到2008年底,特种设备数量从292万台增加到605万台,翻了一倍多。其安全管理问题和节能管理问题日益突出。而且监管力量不足与设备数量快速增长的矛盾也越来越明显。
新《条例》集中修改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增加了关于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规定,二是增加特种设备事故分级和调查的相关制度。
1.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性相统一的工作目标,明确规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制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设计文件节能鉴定规定,并明确了新产品能效测试规定。发现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纠正。
2.完善了特种设备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新《条例》对特种设备材料管理、锅炉水处理管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无损检测管理、土锅炉查处规定以及特种设备许可工作证后监管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3.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事故处理。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行政许可下放省级质监部门实施,方便了行政管理人员办理行政许可的事项。在事故分类、分级方面突破了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分级的一般原则,不仅以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因素来划分事故等级,而且还结合特种设备事故的特殊性,按照设备中断运行时间长短、设备爆炸或者倾覆等因素综合划分事故等级。
4.新《条例》明确了生产、使用单位承担对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特种生产企业不但要保证所生产的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而且要保证其生产的特种设备能效指标满足要求。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是第一责任人。
5.新《条例》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技术把关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既承担监督检验的重任,同时又是被监督对象。为了确保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客观地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新《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6. 新《条例》明确了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新《条例》规定了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包括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审核、发证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等。
7.新《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实行统一领导,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责任。
这次新《条例》调整了适用范围,进一步统一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范围。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纳入条例调整范围;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纳入条例调整范围;明确了无损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材料管理规定。
结合国务院新《条例》的实施,我们搪玻璃行业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提高和加强自觉懂法、守法的意识。避免因盲目的追求市场竞争和利润的最大化而忽视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执行,给我们的市场和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