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搪瓷工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办法
更新时间:2014-08-14 | 来源:中国搪瓷工业协会
中国搪瓷工业协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费收入是协会主要经费来源,是保证协会正常开展工作的基础。鉴于协会会费标准长期处于偏低状况,且与其它行业协会会费标准差距较大,影响协会正常开展工作。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结合本会会员的组成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副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3、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4、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本届理事会不再设常务理事单位。
二、会费缴纳时限和办法
1、各团体会员按上述会费标准,在每年三月份后,将当年会费一次性交付。
2、新会员当年缴纳入会费3000元(含当年会费)。
3、会费交至协会秘书处
开户单位:中国搪瓷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191201040000344
三、会费管理
1、协会秘书处严格按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合理支出。
2、协会会费,按照章程规定,用于开展各项活动和协会秘书处的必要费用开支。在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中,会员将享受优惠或免费服务。
3、协会秘书处制定会费管理有关规定,明确会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和主管领导,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如实填报财务报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按期向理事会报告会费的收支情况。
4、会员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应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减免申请,由秘书处审批。
5、当年不交会费的单位,协会秘书处将在协会网站、会员通讯上给予公示,连续两年不交会费、接到催缴通知仍不交会费单位,以自动退会处理。若重新入会,应补缴所欠的全部会费。
6、本办法经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国搪瓷工业协会
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