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5年度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7-11 | 来源:中国搪瓷工业协会
各会员单位:
协会是为会员单位服务的社团组织,会费收入是协会工作运行的主要经济来源。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多年来,协会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感谢。
近几年,经过行业的共同努力,搪瓷行业取得了健康发展、快速发展的业绩,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协会组织发展壮大,协会为会员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展,协会各项运作的经费需要会员的支持。鉴于协会会费标准长期处于偏低状况,且与其他协会会费标准差距较大,影响协会正常开展工作,于2014年7月20日召开中国搪瓷工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的会费缴纳标准与办法,规定每年三月份后,会员单位将协会会费一次性交付。
请各会员单位于2015年7月31日前及时缴纳2015年度团体会员会费,(打√项为贵单位应交会费标准)。依据协会章程规定,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协会予以除名公示,请未缴纳2014年会费的会员单位一并缴纳。若企业有困难可向协会书面申请减免会费。
会费缴纳标准如下:
1. 副理事长单位年会费标准 10000元
2. 理事单位年会费标准 5000元
3. 会员单位年会费标准 2000元
4.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200元
希望贵单位接到通知后,即将会费汇至协会,款到后协会即用挂号信寄回收据。
协会名称:中国搪瓷工业协会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帐 号:11191201040000344
中国搪瓷工业协会
2015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