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出台细致流程。昨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发改委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以旧换新的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
下月10日起可申请补贴
该办法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申请流程、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即日起执行。
按照规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其中“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以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商务、财政、环保部门审查合格后,由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联合服务窗口将由财政、环保部门设立,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补贴资金申请。
最高拉动消费5000亿
包括汽车家电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等行动,都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冲击,扩大内需之举。
商务部昨天召开“全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会议”,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会上表示,“以旧换新”这一政策有利于直接促进耐用品消费。据预测,今年全国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家电报废量近9000万台,如全部更新,将拉动消费需求5000多亿元。
陈德铭表示,汽车以旧换新还可促进节能减排。老旧汽车油耗比新车高5%-10%,老旧家电电耗比新家电高20%-30%。此外,还有利于培育汽车家电回收和拆解企业,增加就业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
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2009年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安排40亿元,用于汽车以旧换新。
该负责人说,需要提醒的是,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报废与换购的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均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本报记者 胡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