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60周年系列报告之十: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
建国60年来,我国的城市社会经济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发展布局和结构日趋合理,城市经济在国民经济中重要作用日益显著。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
建国6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大幅提高,城市个数由建国前的132个增加到2008年的655个,城市化水平由1949年的7.3%提高到2008年的45.68%。城市化进程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城市化起步阶段(1949年―1957年)
1949年,新中国刚成立时,全国仅有城市132个,城市市区人口3949万人,城市市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7.3%。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随着156项重点工程的启动和推进,出现了一批新的工矿城市,如纺织机械工业城市榆次;煤炭新城鸡西、双鸭山、焦作、平顶山、鹤壁等;钢铁新城马鞍山;石油新城玉门等。还完善了一批老城,扩建了武汉、成都、太原、西安、洛阳、兰州等工业占优势城市,发展了鞍山、本溪、齐齐哈尔等中等城市和哈尔滨、长春等大城市。到1957年末,我国城市发展到176个,比1949年增长33.3%,平均每年增长10%;城市市区人口增加到7077.27万人,比1949年增长79.2%,平均每年增长19.9%。城市市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提高到10.9%,比1949年增加3.3个百分点。
(二)城市化波动较大阶段(1958年―1965年)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城市的发展同国民经济的巨大振动一样,也呈现由扩大到紧缩的变化。在三年“大跃进”后,我国城市数量由1957年176个增加到1961年的208个,增长18.2%;城市人口由7077.27万人增加到10132.47万人,增长43.2%;城市市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由10.9%提高到15.4%。1962年开始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又被迫撤销了一大批城市,到1965年,全国拥有城市168个,与1961年相比,减少40个,下降20%,主要原因,一是将“一五”时期以来设置的市恢复到县的建制;二是将一部分地级市降为县级市,停缓建大批建设项目,动员2500万左右职工回农村,城市市区人口由1961年的10132.47万人下降到8857.62万人,下降12.6%;城市市区人口的比重由15.4%下降至12.2%。
(三)城市化停滞发展阶段(1966年―1978年)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得我国国民经济长期徘徊不前,相应的城市发展也十分缓慢,城市化进程受阻。1966年到1978年十二年间,全国仅增加城市26个,平均每年只增加2个,1978年城镇人口(居住在城镇地区半年及以上的人口)为17245万人,城市化率(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17.92%。
(四)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1979年―1991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我国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同国民经济一样进入了生机旺盛的时期。从八十年代起,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陆续展开,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小城镇发展战略的实施、经济开发区的普遍建立以及乡镇企业的兴起,带动了城市化水平的高速发展。城市经济辐射面增强,城市的中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多年来的城乡分割被打破。1979年到1991年的十二年间,全国共新增加城市286个,相当于前三十年增加数的4.7倍,平均每年新增15个城市。到1991年末,城镇人口增加到31203万人,比1978年增长80.9%,平均每年增长5.8%。城市化率达到26.94%,比1978年提高9个百分点。
(五)城市化稳定发展阶段(1992年―2008年)
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城市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其地位和作用得到前所未有的认识和重视。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从此,揭开了我国城镇建设发展的新篇章,城市化与城市发展空前活跃。到2008年底,全国城市总数达到655个,比1991年增加176个,增长36.7%,平均年增加11个。城镇人口比1991年增加90.3%,平均每年增长5.6%。城市化率提高到45.68%,比1991年提高19个百分点。
二、城市发展布局和结构日趋合理
(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日趋合理
解放初期,大城市寥寥无几,1949年在132个城市中100万人口以上城市仅有10个,占7.6%。在1949-1978年的城市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原有的城市规模在不断扩大,大中城市的数量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在大中城市发展的同时,由于城乡的分隔,商品经济的萎缩,劳动密集的小型工业发展不足,新形成的小城市的数量却不多。形成了城市结构头重脚轻的格局。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不足,成为城市化进程的严重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发展呈现新局面,小城镇数量迅速增长。1978年全国仅有建制镇2173个,且以县城关镇和工矿镇为主。2008年末全国共有建制镇19234个,比1978年增加17061个。新建的建制镇大多由原乡建制发展而来,是分布广泛的乡村中心,并正在发展成为以农业服务、商贸旅游、工矿开发等多种产业为依托的、各具特色的新型小城镇。与农村工业化的发展相伴生的小城镇发展打破了城乡分割的体制,推动了我国城镇化发展。2008年全国城镇人口达6.07亿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45.68%,比1978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小城镇人口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由1978年的20%上升到45%以上,2007年全国建制镇建成区面积2.8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5459人/平方公里,小城镇聚集效应逐步显现。
科学的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使得我国的城市发展结构日趋合理。2008年在655个城市中,市区总人口100万以上人口城市达122个,占18.6%;50-100万人口城市达118个,占18%;50万以下人口城市达415个,占63.4%。详见下表:
城市
1949年
1978年
1978年比1949年增加(个)
2008年
2008年比1978年增加(个)
城市合计
132
193
61
655
462
200万以上人口
3
10
7
41
31
100-200万
7
19
12
81
62
50-100万
6
35
29
118
83
20-50万
32
80
48
151
71
20万以下
84
49
-35
264
215
注:人口规模的划分以城市市区总人口为标准。
(二)城市地域分布不断改善
旧中国,工农业生产非常落后,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工业主要偏集在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和城市人口也相应偏集分布在沿海地区。东部沿海地区的城市数量占全国城市总数的52.3%,城市人口占全部城市人口的69%。建国后,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大力加强了内地经济建设,不仅有计划地对原有城市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且有计划的配合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包头―呼和浩特地区,西安―宝鸡地区,兰州地区、西宁地区、张掖―玉门地区、三峡地区、襄樊地区、湘中地区、成都地区、昆明地区的区域规划,1965年开始的三线建设,重点转向西部地区,钢铁工业重点建设攀枝花、酒泉;煤炭工业重点建设贵州省的六枝、水城和盘县等12个矿区;电力工业重点建设四川的映秀湾、龚咀和夹江;石油工业重点开发四川天然气等。西部地区出现了攀枝花、六盘水等新城市。内地一批新兴工业城市的涌现,初步改变了我国城市和城市人口偏集于东部沿海地区的格局。到1978年底东、中、西部地区城市个数的比例由1957年的1:1:0.4变为1:2.2:0.6;城市人口的比例由1:0.46:0.18变为1:0.69:0.33。
1978年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逐步实施,我国城市的发展与经济建设一样,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城市数量激增,城市人口持续上升。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摆脱了徘徊的局面,城市人口占全国城市人口的比重重新上升,1978年后城市人口重心西移的幅度明显减弱。1978年到2008年,东部地区新增215个城市,中部地区新增162个,西部地区新增85个。东、中、西部地区城市个数比例为1:0.9:0.4,城市人口的比例为1:0.51:0.27。
城市之间优势互补,一些特色城市不断涌现,有的是依托当地自然资源而形成工矿城市,例如大庆市、东营市和克拉玛依市等是在大庆、胜利、克拉玛依油田开发过程中成长起来的;有的是在改革开放的政策环境中兴起的城市,例如深圳市;有的是以建设新兴工业项目发展起来的市,如三门峡市、丹江口市是在三门峡和丹江口水利枢纽建设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十堰市是在第二汽车制造厂建设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绵阳市是靠电子工业发展起来的;有的是以旅游业兴市,例如安徽的黄山市、张家界市、丽江市等,这些城市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城市的功能已从单一的政治中心向复合多功能转变。
(三)城市群发展迅速
城市布局由单一中心向多元中心的转变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城市布局的重要指导思想。我国经历了60多年的城市建设,城市发展体系已逐渐走向成熟。以城市,特别是以大城市发展为代表的,城市区域空间为主体发展的新格局日益显现,一些区域具有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已经达到了较高的城市化水平,形成了城市发展相对集中的城市群或都市圈,除原有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厦泉漳闽南三角地带外,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川渝城市群和关中城市群也开始出露端倪。由于都市圈、城市群在本质上打破行了行政区的束缚,在一个巨大的城乡交融的区域内实现经济社会的整合,极大地缩短了人们在空间上的距离,经济活动不再局限于某一地区之内。跨地区的产业集团、金融网络和贸易集团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发展,从组织结构上确保资本、技术、信息等更加畅通无阻地向全国流动、扩散,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在东部沿海地区密集的城市群,聚集的城市人口和经济总量就已经成为我国的经济发展的核心。2008年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大都市圈地级及以上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包括市辖县)106242.6亿元,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包括市辖县)的33%;其中,长江三角洲城市地区生产总值53956亿元,珠江三角洲城市地区生产总值29745.6亿元,京津冀城市地区生产总值22541亿元,分别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包括市辖县)的16.7%、9.2%和7%。2008年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包括市辖县)分别为56566元、56000元和37494元。
三、城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建国前,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长期处于滞缓状态,城市经济的发展相当缓慢。建国后,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城市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年末总人口37619.3万人,比1949年增加33670.3万人,增长8.5倍;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总面积(包括市辖县)469.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达48.9%。
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地区生产总值186279.5亿元,占全国GDP的比重62%,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元的城市43个,其中20个城市超2000亿元,依次为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广州市、天津市、佛山市、杭州市、东莞市、重庆市、南京市、武汉市、沈阳市、大连市、成都市、苏州市、青岛市、无锡市、济南市、宁波市、哈尔滨市。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16892.7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59%;地方财政预算内支出21296.7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支出的43.4%。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33639.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年末余额138543.8亿元,分别占全国的71.6%和63.5%。
城市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城市的产业构成实现了的优化升级。2008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第一、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分别为5931亿元、94343.5亿元和86005亿元,2008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结构比重为3.2:50.6:46.2,与1990年相比,第一产业的比重下降3.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比重下降了9.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13.2个百分点。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城市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一大批国外商贸集团、跨国商业机构先后在国内城市建立分支机构和代理公司,商业连锁店、大型百货超市不断出现在各城市大街小巷,极大地促进了城市国内外贸易市场的繁荣兴旺。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数达53365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14024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514亿元,分别占全国的77%、49%和63%。
由于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的外向型经济得到迅速发展。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达47568个,工业总产值110868.7亿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12倍和173倍。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市辖县,海关数)货物进出口总额25364.4亿美元,比1990年增长22倍,占全国货物进出口总额的99%。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新签外资项目(合同)数20902个,实际利用外资金额1087亿美元;分别是1990年的4倍和16倍。
四、城市功能日渐完善
(一)城市道路交通四通八达
解放前,城市道路设施是极其落后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公共电车、汽车比较少见,1949年设有公共交通设施的城市仅有27个,拥有公共汽(电)车2299辆,全年客运总量5.08亿人次。当时的道路建设也十分落后,全国城市道路长度只有1.1万公里,面积8431.6万平方米,且路面狭窄,质量差,没有排水设施。“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是旧中国城市道路状况的真实写照,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这种格局发生了变化。一是城市居民出行的交通方式选择多元化,更多的自行车“骑手”变成了私家车的“车手”,公交、地铁、城铁、出租车极大方便了城市居民的日常出行。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8.83辆,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拥有出租车82万辆。二是城市交通设施进一步改善。路网建设、公交发展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建成了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慢车道、人行道、城市环行线和立交桥等现代化道路交通网络体系,城市交通功能得到迅速提升。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道路面积达338795.3万平方米,比1949年增加335540万平方米。随着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已有230多个城市开辟了公交专用道(路),总长度2357公里。北京西直门、东直门、上海南站、深圳罗湖等一批综合交通枢纽建成投入使用。现在大都市的道路可谓是生机勃勃,人群涌动,车流穿梭。交通工具也花样繁多,公交路线增多、设施改善,不仅有普通公交车,还有较为先进的豪华大巴、双层巴士,车内还安装了空调、移动电视。出租车招手即是,地铁、轻轨等新型交通工具出现。人们在繁忙的工作中发现出行的来回行程已缩短,道路也变得越来越通畅,2008年末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实有公共汽(电)车营运车辆31.5万辆。公交客运总量达559.3亿人次。分别比1949年增长150倍和97倍。
(二)邮电通信迅速便捷
解放初期,人们通讯方式只有手摇电话、电报、寄信等。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邮电通讯业作为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广泛地进入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中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传统的寄信、发电报和电传方式,正被E-mail、手机等现代通信手段代替,人际沟通和信息交流变得更快捷、有效。过去,一封信跨越太平洋寄达美国要1个月时间,而今电子邮件只需要几秒钟。“网络生活”不再神秘,“上网”不再是一种时髦,而是市民生活、工作的现实需要。电子商务、电子银行、电子货币、网络学校等日益普及,网上订票、购物、咨询等服务项目无所不能,极大方便了市民生活。
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市辖县)邮电业务收入10863亿元,邮(政)电局(所)数达5.1万处。比1985年增长3.9倍,家用电话、移动电话、IP电话业务发展突飞猛进。城市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数从1949年的不到1部增加至2008年82部;移动通信网络已经覆盖了全国绝大多数的市(县),在城市等重点地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在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风景区也基本实现了无缝覆盖,室内覆盖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大中城市都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室内覆盖系统。中国移动公司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通了漫游服务,网络无线接通率达到99%以上,短信接通率也超过了98.5%,GPRS城市覆盖率达到了100%。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移动电话用户已达38657万户,城市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机数达172部,国际互联网用户达7386万户。
(三)城市环境更加优美
解放前,城市建设十分落后,1949年全国只有72个城镇建有自来水厂,供水管道6589公里,综合生产能力240.6万立方米/日;全国只有103个城市有排水设施,排水管道长度6035公里;污水处理厂仅有4座,日处理能力4万吨;全国有供气设施的城市9个,年供气总量最高水平为3970万立方米,用气人口26.8万人;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水、排污、垃圾处理设施的匮乏,造成城市市容面貌破烂不堪,街道污水横流、蚊虫肆虐,脏乱差状况相当普遍,恶劣的卫生环境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建国后,党和政府提高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多数城市建立起了“城市政府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和各类污染控制的力度,加快了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进度,建成了一大批与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排水、煤气热力、公共绿化、环境卫生和城市防灾等设施,治理改造了北京的龙须沟、上海的肇家浜、南京的秦淮河、天津的墙子河等排水泄水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城市居民的工作和生活居住环境,改变了旧中国城市贫穷落后的面貌,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供水总量达429.3亿吨,其中生活用量144.4亿吨,用水人口28336万人。2008年末全国共有城市污水处理厂883座,污水日处理能力8106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年处理总量达227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70.2%;排水管道长度31.5万公里,公共厕所11.5万座,市容环卫专用车辆7.6万辆。《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表明,2008年全国519个报告了空气质量数据的城市中,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21个、二级标准的城市378个、三级标准的城市113个、劣于三级的7个。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达标比例为71.6%,县级城市达标比例为85.6%。
发展绿色经济、倡导绿色文明、推广绿色生活方式、营造绿色城市环境已成为每个城市发展的首要选择。2008年末我国城市拥有园林绿地面积174.7万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1949年的2.9%提高到37.4%。从1997年到2006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静,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标准,先后命名了67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5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及6个生态城市,13个城市获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奖。
五、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一)收入水平显著增长
旧中国国力衰微,经济落后,科技发展缓慢,人们物质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经济发展,民生问题逐渐得到改善,就业岗位明显增加,工薪水平大幅增长,消费市场繁荣,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和谐,据6.5万户城镇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15781元,比1949年增长157.8倍,扣除同期价格变动因素,实际增长18.5倍,平均每年递增5.2%。
(二)居住条件大大改善
建国初期,城市居民的住宅大多面积小,设施简陋。如北方的大杂院,南方的亭子间等,十分拥挤杂乱,屋子小得给人以压迫感。在农村,北方内地多为土坯房、窑洞,南方多住茅草房,房屋破旧,年久失修,岌岌可危。人畜有时混居一室,卫生条件差。在计划经济年代,单位职工主要靠福利分配方式来承租公房,自己不用花钱买房,虽有房住,但是面积小、条件差、无产权,住房需求受到压制。1998年起,我国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国有单位全部停止实物分房,实现住房货币化分配,房屋成为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制度的改革,使住宅建设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消费热点。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商品住宅销售面积达41185万平方米,销售总额达19070.6亿元,分别占全国的66.3%和79.2%。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已由1949年的4.3平方米增加到23.0平方米。
在城镇居民住房面积发生巨大变化的同时,居民的生活居住条件也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七十年代,城镇居民的住房大多为平房、筒子楼,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厨房、上下水道,取暖、做饭烧煤炉,窄小的楼道内经常被烧火的煤烟和做饭的油烟所笼罩。现在,成套住房内独立的卫生间、厨房、淋浴房、供暖、供气、供水设备等及各项生活服务设施应有尽有,高层住宅区,复式楼,花园小区,单门独院的特色别墅比比皆是,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大大得到了改善。
(三)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解放前,广大民众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医疗条件极差,上医院看病、到学校上学是少数有钱人的专利。解放后,党和政府致力于城市卫生医疗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扩大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规模及其数量,大力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充实基层医疗卫生和教育工作力量,使得我国城市医疗卫生教育状况大为改观。20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使得我国城市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经受了一次重大考验,同时也促进和带动了我国城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形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社区医疗网点不断增多,医疗设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拥有医院、卫生院19809个,床位数198.7万张;执业(助理)医师人数109万人,每万人拥有的医生由1949年的4.2人提高到29人,每万人拥有的医院床位由1949年的5.1张提高到52张,极大的解决了城镇居民就医难问题。2008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拥有高等学校数达1806个,在校学生1844万人,每万人拥有的大学在校学生数由1949年的16人提高到2008年的489人。
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百姓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目前全国有200多个城市开展有线数字电视业务,2008年全国数字电视用户达4528万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6%;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2008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拥有影剧院数1987个,公共图书馆藏书量42055万册,人均图书馆藏书量1.3册;体育场(馆)达26310个。一批大型文化体育设施相继建成开放,极大地满足了居民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需求。全民健身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的广泛普及,城市整体环境的持续改善,使市民的文化娱乐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健身娱乐、休闲旅游、网上购物、网上银行交易等逐渐成为现代城市人新的生活内容。手机、计算机、金融卡的普及应用,直接改变了城市生活的节奏,提高了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效率。国内游、出国游开始由观光型走向休闲度假型,并且出境旅游变得越来越平民化,个性化旅游升温,人们放松心情度假,开始真正享受旅游带来的乐趣。
(四)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旧中国,人们生活朝不保夕,生老病死听天由命,没有任何社会保证。解放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障的发展,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新中国成立不久,中国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为城市国营及部分大型集体企业职工建立了涵盖养老、医疗、工伤、生育、死亡等项目的社会保险制度。这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构筑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仅包括社会保险的部分内容,范围相对较小。二是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我国未来社会保障制度模式进行了明确,构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指明了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工作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范围涉及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区服务、社会强制性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个人储蓄积累和以自愿为原则的商业保险,使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灵活、有效、丰富多彩。三是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实行以“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两个确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工作。由此,一个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覆盖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安定起到极其重要作用。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市辖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027.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815.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451.8万人,分别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的20.6%、25.6%和14.8%;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22.5万人。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城市社会经济及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城市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增强,与建国前相比,不仅城市的市容市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衣食住行也有了根本性的改变。
注:本文中所使用的2008年经济总量及结构数据为初步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