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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用电量增速突破10%回暖态势明确 | |||
2009年10月16日 08:01:45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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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继续保持回暖态势。国家能源局15日发布的最新数据表明,9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约3224.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4%,增幅比8月份上升2个百分点。
作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全社会用电量被认为是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真实反映。全社会用电量自去年10月份同比下降3.7%后,连续八个月呈现同比负增长,其中今年1月份同比下降12.88%,但其后降幅逐渐收窄。
据统计,前三季度累计全社会用电量约266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约725亿千瓦时,增长6.35%;第二产业用电量约19549亿千瓦时,下降1.67%;第三产业用电量约2935亿千瓦时,增长11.2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约3426亿千瓦时,增长11.73%。
同期,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352小时,比去年同期降低283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2671小时,下降180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515小时,降低284小时。
数据还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4911.53万千瓦,其中水电1209.74万千瓦,火电3294.98万千瓦。
专家指出,从电力数据可以看出,用电量底部徘徊的情况已经改变,尤其是从二季度开始用电量增速加快,表明国内宏观经济加速向好的趋势已无悬念。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9月份的时候,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出现下降,处于低点,而现在国内经济处于企稳回升的阶段,因此同比出现增长是正常的。
“更有意义的比较应该是环比,即这个月跟上个月比。9月份全国用电量比8月份上升了2个百分点,可见,国内宏观经济回暖的态势已经明确。”林伯强说。
从各区域的用电量增长情况来看,用电量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40%)的省份依次为:新疆(9.90%)、江西(7.95%)、海南(7.87%)、安徽(7.57%)、云南(7.25%)、湖南(6.63%)、河北(6.41%)、北京(5.25%)、重庆(5.11%)、四川(4.02%)、广西(3.81%)、贵州(3.71%)、山东(3.23%)、福建(2.44%)、天津(2.03%)、浙江(1.92%)、湖北(1.67%)。
本月22日,国家统计局将公布三季度宏观经济数据。对此,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研究室副主任樊彩跃表示,从9月份的用电量数据来看,国内经济恢复的势头比较好,由于去年基数较低,今年后面几个月用电量的增速或许还会加快,预计三季度GDP增速会在8.5%左右,全年完成“保8”的任务也几无悬念。(记者陈伟) |